某大型水库枢纽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复征地、移民等相关工作已经落实,主体工程具备施工招标条件。发包人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编制了工程招标文件,施工招标完成后,发包人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部配备了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进行监督管理。
事件二:工程施工过程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出借借用资质等违法行为专项监督检查,并依据《水利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暂行办法》填写了违法行为认定表,其中部分内容如表所示表3 违法行为认定表
事件三: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发包人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事件四:工程质量保修期满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尚有部分缺陷责任没有完成,发包人依据有关规定采取了相应措施。
问题
1、根据水利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相关管理规定,除背景资料所述条件外,主体工程施工招标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2.事件一中,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资专管员在监督管理过程中应掌握什么情况?审核什么表?
3.根据事件二,指出表3中A、B、C、D、E
所认定的违法行为名称。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指出并改正事件三中质量保证金预留的不妥之处。
5.事件四中,发包人可采取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参考答案】 >>>一建题库限量0元免费领>>>
1.主体工程开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1)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已经设立。
(2)初步设计已经批准,施工详图设计满足主体工程施工需要。
(3)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4)主体工程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经确定,并分别订立合同。
(5)质量安全监督单位已经确定,并办理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6)主要设备和材料已经落实来源
(7)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工作满足主体工程开工需要。
2.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劳资专
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3.A:违法分包 B:出借或借用资质 C:转包 D:违法分包E:出借或借用资质
4.不妥之处:发包人预留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不妥改正: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5......稍后补充。
热门: 最新一级建造师精品课程0元免费领!| 资料包+课程+题库
推荐: 0元免费领取| 一级建造师题库(章节练习+经典真题+模考大赛)
说明:以上文章内容来源于本站原创以及网络整理,仅供考生学习交流使用!如有异议,请考生以考试大纲及官方教材的内容为准。
扫一扫关注我们